歐盟RoHS聲明

歐盟RoHS聲明

歐盟《關於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2011/65/EU規定了在歐盟銷售、消費或使用的業務過程中供應的電子電器設備中所含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(PBB)和多溴二苯醚(PBDE)的最大濃度。

Waters的儀器產品屬於RoHS的第八類(「醫療器材」)或第九類(「監測和控制儀器,包括工業監測和控制儀器」)。更具體來講,隸屬第八類的Waters產品可定義為「體外醫療器材」(依據RoHS指令的定義),而隸屬第九類的產品可定義為「工業監測與控制儀器」。RoHS適用於第八類產品的生效日期為2016年7月22日,適用於第九類產品的生效日期為2017年7月22日。

下列Waters儀器產品須遵循RoHS指令要求:

  • 向位於歐盟或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成員國的客戶出售的儀器
  • 自上述日期後所製造並帶有「CE」標示的儀器

如欲索取特定產品的符合性報告,請向REACHPROGRAM@Waters.com發送電子郵件。

回到頁首 回到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