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RoHS法遵聲明
中國RoHS法遵聲明
中國RoHS規範
中國RoHS規範
Waters Corporation(以下稱「Waters」)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《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》(亦稱「中國RoHS」或「第39號令」)的設立目標,即控制和降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、銷售和進口電子資訊產品(「EIP」)的過程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對人類健康造成的傷害。
Waters致力於使產品中所含鉛(Pb)、汞(Hg)、鎘(Cd)、六價鉻(Cr+6)、多溴聯苯(PBB)以及多溴二苯醚(PBDE)的含量降至為實施中國RoHS而發佈的GB/T 26572-2011標準中規定的濃度限值以下。
中國RoHS產品標誌和揭露表
適用於中國RoHS範圍並銷售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客戶的Waters產品印有符合SJ/T 11364-2006要求(《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》)的相應污染控制標誌的資訊。
物質含量揭露表適用於超出中國RoHS濃度限制並且銷售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客戶的相關Waters產品。按GB/T 11364-2006的規定,這些資料表通常以「X」表示此類產品中含有的受中國RoHS管制之物質已超過GB/T 26572-2011所規定的濃度限值。
Waters持續關注中國RoHS法規的發展,隨著這些規範和相關的實施指南逐步明確和確立,Waters將確保相關產品符合新的規範要求。
Waters產品的中國RoHS揭露表可於Waters支援文庫下載。